4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会议决定
①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②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③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利好农业发展 减少企业成本
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从今年7月1日起,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这当中也体现了农业、农产品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如果税率降至11%,将减少企业产品成本。以当前外盘价格及升贴水为基础,玉米进口核算理论成本下降约30元/吨,进口大豆核算理论成本下降60元/吨左右,而毛豆油进口理论成本下降约120元/吨,棕榈油的进口核算成本减少90元/吨左右。
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来说,如果它采购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低到11%,则意味着进项抵扣将减少、税负增加。这一问题之前财税部门已有专门研究,最终为保持企业税负不增,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使该问题得到了解决。
会议还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五大方面的减税举措:
1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3
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
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
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4
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5
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上述这几项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
4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会议决定
①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②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③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利好农业发展 减少企业成本
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从今年7月1日起,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这当中也体现了农业、农产品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如果税率降至11%,将减少企业产品成本。以当前外盘价格及升贴水为基础,玉米进口核算理论成本下降约30元/吨,进口大豆核算理论成本下降60元/吨左右,而毛豆油进口理论成本下降约120元/吨,棕榈油的进口核算成本减少90元/吨左右。
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来说,如果它采购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低到11%,则意味着进项抵扣将减少、税负增加。这一问题之前财税部门已有专门研究,最终为保持企业税负不增,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使该问题得到了解决。
会议还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五大方面的减税举措:
1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3
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
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
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4
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5
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上述这几项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