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3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该养殖场存栏生猪466头,发病293头,死亡280头。这是3月份以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五起非洲猪瘟疫情。
新疆伊宁市报告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3月24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报告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3月24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伊犁州伊宁市一生猪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时,该养殖场存栏生猪466头,发病293头,死亡280头。
疫情发生后,当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应急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点内其余生猪进行扑杀,对扑杀猪和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开展大排查、大消毒。目前,疫情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多地安排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01 湖北:对违规调运现象零容忍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3月20日,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在武汉举行。会议安排部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稳定可控,为生猪稳产保供奠定基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本举在会上表示:“坚决落实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调运监管,严防全省营运车辆发生违规调运事件。对违规调运现象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手软。同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把好收费站出入口查验关,严格执行“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规定,以及有关畜禽移动监管的相关规定,对非法调运、检疫不合格或未经检疫的车辆及时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打击涉“非洲猪瘟”违法犯罪,对加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干永平表示,对涉“非洲猪瘟”违法犯罪,坚持快侦快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有力遏制相关犯罪活动发生,“要突出重点打击,聚焦非法经营、运输、屠宰涉“非洲猪瘟”病死猪,倒卖虚假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恶意传播动物疫病,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肖伏清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省生猪存栏2160万头,恢复到了2017年底的83.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当前,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形势总体稳定,生猪生产稳定有序。
02 四川: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生猪
据“四川发布”消息,近期,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近日组织召开全省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就抓好今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会议要求,要严格调运监管,全面禁止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全面布防,充分发挥“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员监督防控功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村及屠宰企业网格员责任,严格落实生猪调运日报告制,对违规调运生猪要做到快速、有效反应,依法处置。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消毒、大培训”行动。要对辖区养殖场、户生猪状况一一排查,制定“明白纸”“告知书”,将防控政策宣传到乡、到村、到户,做好问题车辆所经市(州)主要干道清洗、消毒,消除疫情隐患。
严格开展高速公路和非高速路省际间公路检测站“卡口”监管。要将高速公路和非高%E
来源:综合农业农村部、四川发布、三湘都市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zUZatRiCHFmZISu-j041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