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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最新养猪政策出炉!

记者7月7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确保完成6000万头的生猪出栏任务,该厅近日举行了全省仔猪调运协调调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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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7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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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7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确保完成6000万头的生猪出栏任务,该厅近日举行了全省仔猪调运协调调度会。会上,内江市、乐山市等7市16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析了本县仔猪需求缺口和调运补栏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仔猪落实到场到户相关具体问题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对接,建立联系渠道,落实任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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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省恢复为期99天的仔猪跨省调运,委托新希望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调运仔猪150万头入川,并确定7月31日为跨省仔猪调运的截止时间。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仔猪调运入川的各方责任,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摸排空栏圈舍,确保调入仔猪的每一个养殖场(户)都达到防疫要求,加强对调入仔猪的检疫,每个县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新希望六和仔猪调运相关负责人。新希望六和要利用渠道优势,积极联系组织健康安全猪源,严格落实仔猪调运相关规定。同时,各县还要积极动员本地龙头企业参与仔猪调运入县,保证各县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

“要加大仔猪调运的推进力度,重点在落实,必须落实到人到场(户),重点排查新建养殖场和防疫达标养殖场有无空栏情况,抓住时机尽快补栏,确保‘应养尽养,能养全养’。此外,各地要紧密加强与新希望六和等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仔猪补栏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朝波在会上提出要求。

黑龙江

记者从黑龙江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第六场,保粮食安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保供成效显著,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潜力。下半年,我省将采取六方面有力措施,保持当前生猪生产良好发展势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生猪产业快速恢复发展。按照现有能繁母猪带仔率、年底前产仔量,年底前可确保生猪存栏1350万头以上、出栏2100万头以上。

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处长李亚立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各市县落实落靠责任,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招商引资,加快产能释放,特别是坚持“养殖必保产业安全、必保粪污综合利用、必保屠宰加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全省已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1252万头,同比增长14.5%;能繁母猪存栏123万头,同比增长15.2%;生猪出栏826万头,同比基本持平,已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生猪外销比重由23%提高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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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猪产业快速恢复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我省将采取六方面有力措施:

一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工作要求,压实落靠市县责任,定期调度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二抓项目建设。抓好新建、改扩建规模猪场建设项目,推动大企业带动中小养殖场户,以大代小,共同发展。全面释放新建成71家大型猪场400万头生猪产能,加快释放56家在建猪场220万头生猪产能。

三抓政策落地。兑现疫情期间生猪稳产保供奖励资金,落实落靠国家下达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生猪政策性保险补贴、规模猪场改扩建各项扶持政策。

四抓招商引资。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加快推动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省新建800万头规划落地,积极推动境外企业投资建设生猪一体化项目意向落地。

五抓疫病防控。继续落实非洲猪瘟防控26条关键措施,开展生猪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测排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巩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成果,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

六抓技术服务。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监测,研判生产形势,稳定行业预期。深入基层指导服务,推广关键适用技术,引导养殖场户补栏增养,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

江苏

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通过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对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实施综合奖励、新增种猪实施奖补,以及给予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更快更大激活生产潜能,推动生猪稳产复产和扩能增量,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恢复生产目标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

在恢复生猪生产方面,对2020年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得分前三名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若当年未完成生猪存栏、出栏任务,则不予奖励。

在规模猪场扩能增量方面,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新增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起补标准为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按每头100元据实奖励。

在规模猪场新增种猪方面,对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20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进种猪给予奖励。每头种猪奖补700元,其中苏北、苏中、苏南地区由省级财政分别奖补700元/头、500元/头、400元/头。苏南五市在苏中、苏北建设的生猪直供基地以及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签订保供协议的基地,符合奖补条件的由养殖场所在地实行奖补。

在种猪场及规模猪场方面,对在省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设计年出栏 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贴息。其中,设计年出栏500-4999头的生猪养殖场户,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符合相关规定的贷款,省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贴息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范围主要是相关养殖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和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

符合奖励条件的养殖场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末。养殖场引进种猪后,即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末。(新闻综合)

来源:猪e网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5xOq7rgoNqcz6u3aqmM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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