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获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亿元
近日,中央财政拨付山东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亿元,支持县级政府增强稳生猪产能、保安全供给能力。
今年山东省有41个县进入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范围,比上年增加5个。其中,莒南、诸城、沂水等3个县(市)位列获奖资金前三名,最高奖金1266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县级生猪存出栏量情况,将省级统筹资金分配到18个省级生猪调出大县,每个县获奖100万元,其中对济南莱芜区和7个省财政直管县的奖励标准提高了10%,每县获奖110万元,切实加大了对省财政直管县的财政保障支持力度。
奖励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以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大型种猪场、规模化养殖场的临时性生产救助补贴。
来源:猪e网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gwMjQwMA==&mid=2649211433&idx=2&sn=c083da7459d5854d213b1d293e02bd7a&chksm=beb3d12689c458307b2806f82168f0ee675f2036c220d4086e5d1d61125617b097e4449fd691&mpshare=1&scene=1&srcid=&pass_ticket=QGHyFtS2zEmmERxEzf0GozyHMt2G73Zk8bijpIt9d6MSUDGgU%2BLJdAXvOhicwY%2F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