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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又添一个发生非瘟的国家!海关禁止老挝生猪及其产品入华

2019年6月20日,老挝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该国境内近日发生数起非洲猪瘟。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老挝非洲猪瘟传入的警示通报,禁止老挝的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进入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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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6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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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老挝非洲猪瘟传入的警示通报。2019年6月20日,老挝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该国境内近日发生数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本警示通报。

通报涉及产品:猪、野猪及其相关产品。

预警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老挝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加大对来自老挝的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老挝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老挝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警示通报在作出调整前一直有效。

来源:新牧网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m04b9LTLc926l_XQLZX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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