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猪调运监管方面,各地要加强对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规定,发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备案、清洗消毒以及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农业农村部:发现违规调运生猪立即扣押
北京商报
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重点加强对生猪跨省调运的监管,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并规范处置。要规范种猪调运监管,配合海关部门做好供港澳活猪运输期间监管工作,严格实施各类监管措施,全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和供港澳生猪安全稳定供应。
通知表示,8月以来,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强化关键措施落实,已发生的疫情均得到有效处置。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也存在个别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甚至严重失职、渎职的现象,造成疫情处置不及时、跨区域传播等严重后果。
通知要求,要强化疫情排查和报告。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排查,要结合养殖生产、生猪保险理赔、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和临床状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现场排查,排查工作务必执行到位,确保有效。对现场排查中发现临床疑似非洲猪瘟情况的,必须采样送检。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全进全出等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报告生猪出栏补栏、隔离检疫、临床发病、饲料来源等情况,切实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要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可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严格按照检测结果出具真实报告。
在生猪调运监管方面,各地要加强对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规定,发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备案、清洗消毒以及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规定处理。要重点加强对生猪跨省调运的监管,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并规范处置。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当地依法设立的各类检查站,加大检查力度,并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中国养猪业已不堪重负,痛苦不堪的养猪人给政府发的一封信:】
申请取消生猪跨省调运
联 名 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倾听我们的心声。
自2018年8月3日,我国爆发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已经从单个点发展到我国大部分地区,全国生猪调运基本停止。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初,国家非常重视非洲猪瘟防控,计划将其尽快清除,在9月11号,农业农村部发布特急明电——《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明确禁止了疫情及周边省份的生猪调运,我司积极响应严格执行通知中要求。但目前非洲猪瘟疫情已经完全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全国生猪调运的停止并没有有效制止非洲猪瘟的传播,但却对整个生猪产业造成了致命性的威胁。首先,从目前检测反馈病猪肉、物料等原料可能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生猪活体限运的意义是否有效值得考量;其次,生猪跨省禁运打破了区域供需平衡,不仅导致养殖企业的栏舍周转失衡,生存面临考验,发展严重受阻;而且猪肉价格各区域差异悬殊,促进了猪肉贩子对不合格猪肉的私运,长久以往将严重影响我国养猪行业健康发展及非洲猪瘟的控制。为此,我司建议以鼓励和补贴为主,鼓励各地方区域自报、举报疑似案例,保证足额补贴;鼓励有条件实验室检测病料、物料、运猪车辆等风险物质,及时了解非洲猪瘟现状;通过加强对生猪活体的实验室检测及生物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生猪活体的安全调运。
国内农业农村部指导批准的吉林省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在省内“点对点”调运生猪已经成功执行,效果十分显著。10月16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把规模化养猪场和种猪场“两场”的疫病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疫病防控和产业发展,采取用力措施,切实保护好生猪产业和市场供给的基础。
目前全国生猪产业深度的结合,由于非洲猪瘟疫情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跨省调运禁止,对很多种猪企业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考虑到国外优秀的防控经验和国内非洲猪瘟疫情现状,规范监控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调运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请领导们考虑在检验检疫完全合格后,通过高生物安全性的交通运输工具执行跨省调运的可行性。在保证有效控制疫情的基础上寻求企业的生存发展,我司特承诺如下:
1、 因该病潜伏期为1-20天,故每10天开一次检疫票,完成2次检疫合格后,请领导们批准跨省调运;
2、 为防止生猪运输途中感染,调运车辆全部更换为箱式密闭车辆,甚至采用生物安全性更高的航空运输;
3、 到达接收地点后,进行再次检疫,允许混群投入使用。
如完成以上几点内容,请领导们考虑取消种猪跨省禁调,或出台其他更加灵活适用的种猪跨省调运方案。
再次恳请!
顺致对各位领导的问候!
联名盖章:
2018年11月
来源:北京商报 https://mp.weixin.qq.com/s/FC0i7C22B6loC-d_VrgT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