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猪养殖废水排放,福建省政府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简称“六条措施”),明确了全省猪场污染整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六条措施”明确规定了三个时间节点:到2015年上半年,全省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要全面关闭、拆除。到2016年底前,全省可养区内存栏 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面完成标准化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全省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2018年底前,所有生猪养殖场全面完成标准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长期以来,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之难,主要难在养殖场在地区分布上点多面广,在防治监管和技术指导上多头管理。“六条措施”完善和加强了部门联动配合机制。近期,省农业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延平区、尤溪县等重点区域生猪养殖污染专项督查。督查情况汇总后,将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约谈或限批。
接下来,福建省各级财政将投入35.7亿元,用于2014—2018年全省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补助,改造猪场的数量近万家。
今年1至5月,福州全市已累计投入1亿多元资金,,拆除1800多个生猪养殖场,削减存栏猪82.14万头。
星期四 2015-07-09 海峡网 中国 http://epaper.nha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