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福建南安召开会议,部署全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禁养区内3933个养猪场(户),以及非禁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生猪养殖场,必须在年底前关闭或拆除。
会议强调,我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 负其职、生产经营者负主责”的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既要全面铺开,又要选择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生猪养殖户作为突破 口,限期进行整改或予以关闭、拆除;同时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多渠道支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广生猪 生态养殖模式。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在生猪污染防治工作上要做到持之以恒,加强日常联合巡查监管,对违法抢建、扩建、复养的养殖场要及时发现制 止,坚决遏制违法养殖的势头,防止回潮,合力推动防治工作取得成效。同时要注重失业养殖户的再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鼓励自主创业,对其提供再就业优惠 政策,确实解决好关闭、拆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生猪是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自2010年以来,市财政先后安排了1368.1639万元,组织关闭、搬迁、拆除禁养区内160家养猪场,减少生猪存栏3.8609万头。目前,我市有生猪养殖场(户)6437个、存栏60.7915万头。
星期一 2015-06-15 / 闽南网 / 中国 http://www.mn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