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13日,新的欧盟食品标签法规,将确保消费者能得到更明确、更全面精确的食品内容信息,并帮助消费者对他们所吃的食品做出知情选择。该新法规在2011年时被欧盟国会和理事会采纳。
以下是一些标签法规重要改变的概况:
- 改善信息的可读性(法定信息的字号最小化);
- 对于预包装食品(使用字体、样式或是背景颜色突出),要在其成分列表中统一说明过敏原(如大豆、坚果、面筋、乳糖);
- 对于未包装食品必须说明规定的过敏原信息,包括在餐馆和咖啡馆;
- 大部分的预包装加工食品要求说明某些营养成分信息;
- 对于生鲜猪肉、羊肉和禽肉必须说明原产地信息;
- 相同的标签要注明其适用于线上、远程或店内销售;
- 要列出成分中的工程纳米材料;
- 要特别注明精炼油和脂肪的植物来源信息;
- 强化法规防止误导消费;
- 要说明仿制食品的替代成分;
- 要明确说明“加工肉”或“加工鱼”;
- 明确说明解冻产品。
但是,只有关于加工产品的营养标签法规会从2016年12月13日起实施。
Thursday December 11, 2014/ EC/ European Union.
http://europa.eu/rap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