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天河区环保局与区农园局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划定天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划定天河区全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日起,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而此前已建成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在关闭或搬迁前,这些养殖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也应符合 相应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和动物防疫等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例如,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将由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同时,据 广州白云区农林局报道称,白云区自去年5月开展生猪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历时一年半,目前进入收尾阶段。截至10月12日,全区生猪养殖场专项整治进度为 99.4% ,其中人和镇、江高镇、石门街、均禾街、嘉禾街的完成率均达100%。此次整治行动,有486间,目前已全部完成清拆。
星期五 2014-10-31 / 广东农业信息网 / 中国 http://www.gdagri.gov.cn